【www.longjiam.com--教学相关】
2017年最新各地的职工福利待遇具体标准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地方
全年节日慰问品标准
北京
全年支出总额一般不高于当年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支出的30%,
天津
必须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工会经费拨缴经费收入的30%以内,全年最高人均不得超过1000元。
河北
年度总金额按基层工会当年留成的拨缴经费收入的20%以内或按人均不超过400元。
山东
1000元
山西
1000元
上海
总金额须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留成的拨缴经费收入的20%以内,最高人均不超过400元。
江苏
1000元
浙江
全年慰问不得超过三次,用于慰问的支出总额不得超出年度工会经费预算支出总额的30%。
安徽
1000元
福建
1000元
广东
全年发放总金额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工会经费收入的30%以内。
广西
1000元
海南
总金额须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经费收入总额的30%以内,且不得超过当年留成的拨缴经费收入,年最高人均不超过1000元。
湖北
1000元
湖南
全年发放总金额应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收入总额的30%以内,年人均发放金额标准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的5%,
江西
1200元
重庆
春节慰问标准控制在500元以内,国庆节慰问标准控制在300元以内,其余法定节日慰问标准均控制在100元以内。
四川
节日慰问品和对会员本人的生日慰问,每位会员年均总额控制在1500元以内。
云南
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工会可向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每人每次不超过300元。
贵州
春节人均不超过500元,其它法定节日人均不超过200元。
河南
1000元
内蒙古
总金额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工会经费收入的30%以内,每位会员全年所有节日慰问合计总额不得超过800元。
陕西
逢年过节慰问全年一般不超过三次,每位会员每年节日慰问品总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
甘肃
1000元
青海
1000元
新疆
1200元
延伸阅读:
注意,津贴补贴不能这样发!
根据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制定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的;
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
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的;
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的;
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
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6〕17号)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
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的;
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
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的;
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的;
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
逢年过节,工会可以这样发福利
中华全国总工会多次与中央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后,于2014年7月3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其中规定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
2014年12月8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又下发《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规定:
“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
“少量”的标准,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法定节日,根据国务院制定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法定节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上一篇:读书交流心得体会
下一篇:学习法制知识的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