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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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无德不立,官无德不为”,

述法报告

。道德高尚是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基础。因此,本人一直把遵守社会公德,提高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弘扬家庭美德作为做人立身之本,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以下是2016年述法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2016年述法报告

2016年,我严格按照省双拥工作要求,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确保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为重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了年度双拥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恪尽职守,圆满完成年度双拥工作任务

(一)学理论强素质。一年来,我在带领同志们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和网络系统学习了《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 谈治国理政》等重点文献书籍和“七一”讲话、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十八届六中全会等精神,结合“ ”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了 总书记关于这方面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融入工作、生活等方方面面,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提高理论和工作水平。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全面熟悉掌握各项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业务能力,提高为发展第一要务服务的水平,学会管理自己,学深管理单位,学精管理业务。同时,还利用业余时间,广泛学习经济、法律、科学、文化、社会、历史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面,努力适应新的形势,新的变化。

(二)尽心尽力履职。一年来,我带领全市双拥系统工作人员,齐心协力,扎实有序推进,圆满完成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任务。一是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 7月29日,我市再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顺利实现“八连冠”,新沂市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县”称号、在苏北率先实现突破。8月3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我市双拥工作表彰会,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双拥模范表彰大会精神,表彰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号召军地双方大力弘扬双拥工作优良传统,全面开启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新征程。二是建成开放全国首家双拥主题展览馆。6月15日市委、市政府举行了开馆仪式,标志着全国首家双拥主题展览馆建成并开放。三是军地共建扎实有效。春节、八一建军节前夕,积极做好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走访慰问驻徐部队保障工作,并协调配合市委办、政府办做好省委书记李强、省长石泰峰慰问装甲二旅和我市组团慰问“徐州舰”组建10周年庆典仪式相关保障工作。军地举行春节团拜会、义务植树、“最美家庭讲好家训”万场巡讲报告会等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协调徐州军分区、市教育局共同做好2016年度军人子女中考优待、小升初及入小学等工作。四是军民融合式发展持续推进。持续推进73089部队与徐工集团军民融合发展建设项目和“徐州舰”官兵学历提升项目。8月26日,徐州市人大授予“徐州舰”全体官兵“徐州市荣誉市民”称号。

(三)问题和努力方向。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个人在本职岗位做了一点工作,但与上级要求相比,仍然存在差距:针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不够;对工作人员提要求多,强调多,具体工作中指导、落实不够。下一步,我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驾驭工作的能力,自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推动双拥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二、率先垂范,坚守从政道德

工作中,我始终把率先垂范做好从政道德作为人生信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社会公共道德,遵守公共秩序,热心公益事业、关爱弱势群体,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双拥工作是军地的桥梁纽带,为此,日常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敬业奉献、真抓实干,民主决策,真诚待人,真心办事。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行为准则、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并坚持正确的家庭观、幸福观,能正确处理家庭、亲友关系。孝敬长辈、尊重配偶、谨慎交友,严格管理和教育配偶子女。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情趣,不存在长幼不睦、背弃家庭、炫耀攀比、生活作风不健康的行为。

三、廉洁自律,坚守正确的人生坐标

我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自觉用廉政制度规范自己,对照自己,检查自己,约束自己。一是加强廉政规定的学习。系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并多次观看反腐倡廉电视教育片。通过不断地学习,努力提高防腐抗变的能力。二是在廉政上努力做到自重。就是珍重自己的言行、人格和名誉。绝不干那些自轻自贱,与领导干部要求不相符的事。绝不违反 “八项规定”。作为副局长、双拥办主任,虽讲权不大,但也有审批权,也还有人绕着弯子找你办事,但我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职责,不在处理他人利益时考虑个人利益,时刻珍惜党员领导干部的名誉,不忘人民重托。三是廉政上努力做到自省、自警、自励。经常反省自己的思想行为是否符合廉政准则,是否符合党和人民的利益。自我反醒,检点行为,自己经常告诫自己防微杜渐,切实做到“吾日三省吾身”。从不插手分管单位和科室有关招投标、项目投资等涉钱涉物事项。既使需要自己批的,也严格按程序和规定办,不循私利。坚持做到成绩面前的不满足,失败面前不气馁,别人升官不眼红。

四、依法行政,确保工作开展依法而行

认真学法、带头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各项工作中未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和其他执法不严、不公、不规范情况。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认真学习与双拥工作配套的法律法规,深入研究双拥工作理论,探索服务和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新思路。注意经常深入部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虚心听取并接受部队官兵及群众的意见、建议,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文明服务的良好机关形象。一年来,我们的各项工作因为严格依法操作,按规定办事,又能在法定的许可范围内,积极主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受到部队官兵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2016年述法报告

2016年以来,在市林业局党委正确领导下,我结合森林公安实际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围绕林业中心工作,领导森林公安干部职工公开、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保护全市林业生态资源,圆满的完成了各项任务目标。现就一年的工作、生活、廉洁自律、学法、执法、守法等方面作如下汇报: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素质

一年来,我积极参加党委中心组学习、职工会、支部党小组学习会,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 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市委七届十三、十四次全会精神。自学了《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一系列党内规章。同时,带领市森林公安局党员干部深入开展“ ”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民警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积极参加党小组开展的特殊党日活动、党员民主评议、红色革命教育等各项政治教育活动。通过政治理论学习,思想素质进一步提高,廉政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做廉洁从政的表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我作为林业局党委委员,按照分工,我协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兆波同志分管森林公安工作,主持森林公安局全面工作。作为森林公安局政委,主要负责队伍建设、干部管理和党支部工作。我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警放在全局工作中心,加强思想教育,组织开展“ ”和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活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一号工程”,放在突出位置,贯穿于森林公安执法活动、干部人员管理和民警日常行为养成教育当中,切实履行领导职责。今年,我以提醒帮助、教育为目的,先后与科所队领导开展组织谈话或廉政谈话10余人次。同时,还不定期与党员干部、普通民警开展谈心交流活动,主动了解干部工作、生活、家庭状况和思想变化,及时交换意见建议、消除误会矛盾,积极帮助民警解决思想困惑,防止产生极端、消极思想情绪,防止思想滑坡出现腐败苗头。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我一直严格自律,遵守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旗帜鲜明地反腐倡廉,带领市森林公安民警抵制和反对腐败。一是反腐倡廉、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组织森林公安民警学习廉洁从政有关文件精神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狠抓单位和个人反腐倡廉工作,结合林业和森林公安全年工作任务目标,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安排、一起推进,做到反腐倡廉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二是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一年来,我充分利用闲暇时间自学《廉洁自律准则》、《条例》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学习了 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并运用学到的理论知识,指导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学习,进一步深化了对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认识,筑牢自身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带头忠诚于党,言传身教管好身边人。作为领导,我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充分发挥领导示范性和用人的导向性,及时真实上报个人婚姻、子女、收入等事项。时刻牢记入党时誓言,以党员领导干部身份带头做表率;以大局为重,主动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管好身边人,处处要求自己和家人不攀比,厉行节俭。组织生活上,亲自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始终做到工作上真抓实干,生活上简简单单,始终以党员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记心中,始终保持廉洁清正的党员领导干部形象。

二、严格队伍管理,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工作上,我认真落实中央从严治党要求,始终把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作为队伍管理的首要任务来抓。2016年,我组织市局民警开展政治教育学习、业务技能训练、思想交流座谈和警示教育20余次。围绕队伍清正廉洁、警容警纪、遵纪守法等方面,开展全市范围警风警纪明察暗访10余次。亲自带队督促检查工作,面对面了解基层队伍建设情况,现场指导执法工作。通过学习教育、座谈交流和督促检查活动的开展,全市森林公安民警纪律意识得到了提升,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认识得到巩固。

今年年初,我亲自督促、指导法制与综合科修订完善了“德阳市森林公安局公务出差审批办法”、财务管理办法、和德阳市森林公安机关2016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这些管理办法的进一步完善,为队伍规范化管理和拒腐防变工作筑牢了制度防线。通过制度促进单位的管理,督促领导干部用制度管事管人,按照制度、规矩办事,真正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严格财务管理,带头执行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对大额资金的开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集体讨论决定;严格队伍管理,带头落实请假审批制度,领导法制与综合科做好请销假登记工作;严格落实出差审批程序,对于因公出差人严格执行申请审批程序,规范人员管理。

2016年,围绕森林公安民警大比武大练兵活动、警务技能训练,组织森林公安开展各类培训8次,培训天数达50天,培训人数达100余人次。精心组织全市森林公安民警开展大比武比赛选拔赛活动,派选我市优秀民警参加全省比赛活动。多次研究讨论确定参赛人员,数次讨论各项比赛训练安排;亲自驻守训练现场,与训练民警同吃同住,指导督促训练工作。在2016年全省森林公安大比武活动中,我市森林公安参赛民警取得优异成绩。大比武活动获得全省森林公安团体第十名的成绩;射击比赛获得团体第8名,ppc300射击荣获射击比赛个人单项第4名;武装越野比赛获得团体第4名,男子5公里武装越野个人第8名、女子3公里武装越野个人第7名的好成绩。此外,还组织全市森林公安领导及部分民警开展了2016年业务技能培训活动,对近30名民警进行弹射击、队列队形、执法业务知识、体能训练等科目的培训,顺利完成森林民警年度轮训工作。

年初,围绕省森林公安局2016年工作要求和市林业局全年中心工作,组织法制与综合科拟定全市森林公安2016年工作要点,对全年工作进行安排;积极部署森林公安宣传工作,组织召开全市森林公安宣传、信息写作工作会,明确提出信息宣传工作目标。同时,制定2016年支部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党建工作任务,并结合市委、市政府、市林业局党委对“ ”活动的部署,带领党员干部,有步骤有计划的开展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三会一课教育、党日主体教育系列活动。年中、年末,围绕年初工作计划,进行督促检查,促进全市森林公安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在森林公安局党支部建设中,我认真抓好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员的思想教育和党员培养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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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法报告》(https://www.unjs.com)。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和末位发言制。在支部会上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讨论的重要问题和重要决策事项,坚决做到不首先表态,不首先定调,主动听取支部委员和支部党员意见后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严格落实“一课三会”,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加强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按照 活动相关要求,亲自组织开展了“做合格党员,建高素质森林公安队伍”、“ 专题及党章学习党课”和“深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队伍建设”党课三次。并组织支部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的全部内容和 系列讲话精神,带头深入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同时,认真执行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要求,及时请示汇报、组织开展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支部开展党费清缴工作,对2008年以来支部党员应缴未交、少缴党费情况认真进行梳理,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集中清缴。按期完成了党费清查补缴、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和“ ”大讨论相关工作。

四、带头遵守法纪,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作为一名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的人民警察,我深知法律对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宪法和国家法律是我们一切社会活动的准则,我们的工作生活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进行,作为执法部门领导,我始终牢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理念,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林业”为己任,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带头践行宪法,带头遵守法律法规。2016年,我通过法律专题讲座、中心组学习和局务会,学习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保密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国法;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了《交通安全法》、森林公安领导干部双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工作上,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办理,组织制定单位内部审核制度,严防执法工作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时刻提醒执法民警,严格依规依法办案,严格执行执法程序规定,严格审批审核制度,确保执法公平、公开、公正。生活中,模范守法,开车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从不乱停乱放、不闯红灯、不酒后驾驶,文明出行,不闯红灯。带头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扶弱帮贫的优良传统,带头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五、存在主要不足

在即将过去一年的中,我带领全市森林公安团结奋进、严格规范执法、主动作为、真抓实管,顺利完成了林业部门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各项任务目标。同时,我也发现自身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掌握还不全面,法律精神理解还不深入、透彻;对执法工作的指导力度还不够强。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将继续加强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全面学习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加大执法调研,深入了解现实执法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基层部门执法工作的指导。

2016年述法报告

根据局领导班子分工安排,本人主要分管福利慈善、区划地名工作。2016年,本人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市民政局的中心工作和省市的各项目标考核内容,积极配合局主要领导,对照分工要求,积极抓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效。按照“述职、述德、述廉、述法”的要求,结合个人德、能、勤、绩等方面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述职

1、主要工作情况

(1)福利慈善工作。带领福利慈善处配合市规划局完成了《徐州市养老服务业规划(2016-2020)》;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农村敬老院转型建设稳步推进,完成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部分公建民营工作,积极推进养老服务项目建设,九如城、中茵、康乐年华等一批养老集团相继进入并开展运营,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农村敬老院“三有三能六达标”基本完成,组织制定了《徐州市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实施办法》和《徐州市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标准》,开展养老机构安全达标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出台了《养老机构安全达标奖补意见》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了“最美养老护理员”和“群众最信任养老院”评选活动。加强我市残疾人生活保障, 2016年5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徐政发﹝2016﹞36号),进一步提高了我市残疾人的福利待遇。认真贯彻落实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36 号)要求,积极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力度,全市有128个镇(街道)建立镇级慈善组织;积极开展村(居)级慈善组织的建设试点,目前全市已建成村(居)级慈善组织42个。此外,负责精神病院迁建工程一期建成二期正在有序的推进之中,吕梁养老公寓房产购买完成了任务。

(2)区划地名工作。按照国务院地名普查办的统一部署和按照国务院和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安排,我市积极落实各项工作内容,圆满完成了地名普查的阶段性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地名普查的组织职责。根据工作要求适时开展业务培训,2016年,市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两批次业务培训,培训业务骨干60多人次。所属各县(市)、区培训地名普查工作人员120余人次。二是全面完成了地名普查试点数据整理工作。全市共建立市级地名数据库1个、县级地名数据库7个,审核地名词条11大类、42个子类共40461条,实地勘测地理实体和地名标志13000余处,整理地名成果档案330余卷。三是组织开展了跨行政区自然实体普查工作,跨省界自然实体普查成果已经整理上报。四是周密组织了全市地名普查外包业务采购招标工作,采取全市公开招标统一采购,各县(市)、区分别签订合同,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完成此次地名普查外包业务。五是认真组织开展了市区道路名称清理整治工作。在去年泉山区试点的基础上,按照省普查办《关于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订下发了《徐州市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徐地普办发[2016]3号),布置了市辖区道路名称清理整顿工作,清理不规范道路名称、路名牌设置情况。通过排查,全市共发现349条小街巷存在无地名标志或者地名标志缺失;45条新建(扩建)道路没有及时及时命名。六是坚持重要地名命名的专家论证和公示制度,召开徐州市地名专家组会议,对我市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50个站区名称命名方案进行论证,通过报纸、网络、招贴等形式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较好地保证了重要地名的命名质量。扎实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各县(市)、区领导高度重视平安边界建设工作,把平安边界建设工作作为我市平安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平安边界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平安边界创建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平安边界创建工作网络,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各项活动,按时保质完成创建工作网络,按时保质完成界线联检任务,大力夯实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基础,没有发生一起因边界纠纷而引发的治安事件。

按照省民政厅的安排,牵头组织了“苏皖线(徐州段)”联合检查工作,制订下发了联检实施方案,年初组织召开联检工作动员会,中间定期调度联检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对存在纠纷的铜山-萧县段多次进行实地调研,联合宿州市民政局商议调处,消除了边界隐患。按照省厅统一安排,全面完成联检工作任务,形成联检报告,联检工作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2、学习 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习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很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涉及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军队建设、法制建设、外交方略、改革开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方方面面,必须深刻领会实质,准确把握内涵。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顽强的努力,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丰富其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

3、开展“ ”专题教育活动及加强整改情况

通过合理安排教育活动时间,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学习规定内容,系统学习了 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和省、市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积极参加领导干部“七查七看七强化”的系列活动,密切联系实际,对照检查个人思想境界、素质能力和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改。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抓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进一步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坚持开门整改,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保证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4、贯彻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

2016年,本人在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方面,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一是摆正位置不越位。在班子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始终注意摆正自己的位置,自觉服从领导,顾全大局,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切实做到了不错位、不空位、不越位,自觉维护局党委的良好形象。二是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积极履行“一岗双责”、“两个习惯”等相关规定,注意发挥分管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同志们的积极性,搞好监督,注意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和战斗力。三是自觉践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八条禁令”等相关规定,坚决拒绝不利于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切宴请,不向基层单位摊派各种费用,时刻把自己置身于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

5、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自己所取得的成绩,主要的是领导和同志们关心支持的结果,但是这些成绩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还存在许多不足。

(1)关心分管单位和部门的同志还不够,生活上为他们排忧解难还不够多,今后要深入基层,了解基层干部的疾苦,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生活,尽己所能,真心实意为他们解决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2)学习新技术新知识动力不足。现代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经济理论、金融知识、新型业态的发展也很快,学习这些新的知识有时有畏难情绪,养成自学的习惯距离工作的实际需要和上级的要求有差距。

(3)在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制约工作深层次问题上还显得思路不够开阔,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不够多,用新办法新观念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

改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要以最新党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党章规定,学习党的路线政策方针,学习中央和省、市委重要文件和十八届五、六中全会精神,加强理论武装。做到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服务对象家中,面对面、心连心,听实话、查实情。认真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指示精神和具体要求,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带头执行局党委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把心思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把奉献精神融入工作之中。坚持爱岗敬业始终保持对事业有热情、对工作有激情、对人民有感情,从现在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做到在其位、谋其政、精其业、勤其政。

二、述德

“人无德不立,官无德不为”。道德高尚是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基础。因此,本人一直把遵守社会公德,提高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弘扬家庭美德作为做人立身之本,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工作中努力做好六个表率:

(一) 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做严于律己的表率。

(二) 积极参与扶贫救济、捐款救灾、送温暖活动,慰问农村贫困户、五保户和老党员,做助人为乐的表率。

(三) 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淡泊名利,低调做人,以诚待人,以和为贵,以礼相待,做讲文明、树新风的表率。

(四) 坚持“两个务必”,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做艰苦朴素的表率。

(五) 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保持道德品行的纯洁性,以高尚的道德品行约束自己,做道德规范的表率。

(六)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群众路线的表率。

三、述廉

2016年,本人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各级关于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完全履行了个人的廉洁承诺。具体做到:

1、无违反不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的规定;

2、无违反规定在企事业单位兼职、兼职取酬或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等行为;

3、没有“跑官要官”、 行为,以及选拔任用干部之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4、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或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5、无违反作风建设“约法三章”、“九个一律”情况;

6、没有违反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的情况;

7、没有违反规定在住房问题上以权谋私、超标准建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情况;

8、没有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9、没有其他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

10、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四、述法

2016年,本人围绕分管工作,认真学了《慈善法》、《江苏省养老服务业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等分管方面的法律条款。通过学习,本人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明确了强化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得到提高。年内,分管范围内没有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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